工作職稱:
校聘碩士級行政專員
職務簡介:
1.圖書館數位學術資料暨參考服務。
2.協助設計期刊與資料庫採購優先序KPI。
3.圖書館利用教育。
4.本校電子暨校典藏學位論文授權與管理。
5.全國文獻傳遞服務(NDDS)。
6.輪值圖書館服務櫃檯(夜間、週六日需配合輪值)。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聘期
自報到日起,每年依考核結果辦理續聘(試用期3個月)。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工作報酬
依本校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碩士級,每月薪資新台幣37,132元整。另依規定辦理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事宜。
應徵方式:
一、應徵繳交文件:(請依序編碼並註明)
- 履歷表一份(含自傳)、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近期2吋個人照片。
- 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一份。
- 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 相關語言檢定能力證明(若有得檢附)。
二、應徵方式:
- 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以前,備齊應徵繳交文件資料,以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校地址: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圖書館收。如逾時寄達者概不受理。
- 聯絡人及電話:洪秘書(02)86741111轉68302。信封請註明「應徵圖書館行政專員」。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
2022/04/22 (五)附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備取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