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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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閱讀推廣活動及教育部補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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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人民陳情案件回覆及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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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業務考核評鑑執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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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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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 人事室翁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淡水分館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徵才網-本職缺公告附件下載填寫,亦可由google搜尋「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填寫,資料表之工作經驗限全職工作。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大陸籍人士必須檢附個人戶籍謄本證明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並取得我國教育部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之同等學歷認可文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服務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資料一律以A4裝訂,請勿剪裁成小張俾利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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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不接受親自遞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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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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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甄選另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用期間如本館有同性質職務出缺時得另行通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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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為107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任用計畫職缺,用人期間自錄取報到之日起至該項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08年3月),契約期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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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月支薪點220薪點,月薪27,434元。
截止日期:
2018/07/05 (四)附註:
詳細資訊請參考事求人,有興趣者請務必將相關資料填妥後郵寄至:22060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 人事室翁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淡水分館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
需求人數: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