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稱:
辦事員(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務簡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圖書館閱覽典藏組各項規章、流通業務。
二、辦理圖書館空間、設備管理、書庫管理、書籍移架、盤點與報廢。
三、辦理圖書館閱覽典藏組公告事項、新生轉檔。
四、統籌圖書館工讀生業務、志工招募訓練。
五、辦理圖書館推廣活動。
六、辦理圖書館安全、中央空調、電梯、門禁系統之管理與維護。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
1.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06年11月2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檢具於本校人事室http://web2.ntcu.edu.tw/person/public.php網頁「表格下載區」/「職員任用」項下/檔案標題「圖書館辦事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圖書館辦事員職缺甄選簡歷表」檔案下載表格,繕具報名名冊(限1張單面、請勿裝訂)、簡歷表(限1張雙面),各項證明文件以A4白色紙列印依序檢附於簡歷表後並裝訂成冊(以簡歷表為封面),以利審核。(未依規定格式報名者,視同未報名)。
2. 各項證明文件包括:(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近3個月照片2張(請分別粘貼於報名名冊及簡歷表)、(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各項證明文件以簡歷表為封面依序裝訂成冊(報名名冊置於上方勿裝訂)。信封需註明「應徵圖書館辦事員職務」及日、夜間與手機聯絡電話,以掛號郵寄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本校人事室詹小姐收,聯絡電話:(04)22183323。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書妥姓名、住址,俾例郵寄)。
截止日期:
2017/11/20 (一)附註: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83%EF%BC%A0%EF%BC%8A%EF%BC%83%EF%BC%83%EF%BC%A0%EF%BC%A0%EF%BC%81%EF%BC%812
需求人數: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