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稱:
醫分館助理員之專案職務代理人
職務簡介:
一、參考諮詢、電子資源檢索、閱覽流通服務。
二、電子資源管理維護及利用推廣。
三、館藏資源利用教育課程規劃、製作與講授。
四、輪值服務台(含假日)、臨時交辦業務。
應徵方式:
應備文件: (一)填寫甄選報名表及自傳。(甄選報名表請至 https://www.lib.ncku.edu.tw/news/news_show_ch_news.php?news_id=4899下載) (二)最高學歷及經歷影本(以國外學歷應徵時,需提供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三)其他有利於甄選之資料。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掛號郵寄「70101台南市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綜合館務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期:
2021/02/20 (六)附註:
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為1個月)
面試及業務測驗:
一、※面試:100﹪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三、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館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其他: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需求人數: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