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 間:民國93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二、地 點:國家圖書館188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莊芳榮、宋建成、林文睿、林呈潢、陳昭珍、曾淑賢、賴鼎銘、薛理桂、卜小蝶、吳美美、卓玉聰、俞小明、柯皓仁、彭慰、曾雪娥、項潔、黃碧珠、蔡明月、鄭恒雄、顧敏、章以鼎、宋玉、高錦雪、曾堃賢、葉乃靜、盧秀菊
五、請假人員:吳明德、陳雪華、黃鴻珠、王梅玲、王昭月、朱則剛、林珊如、范豪英、莊道明、楊美華、楊智晶、詹麗萍、廖又生、林孟真、鄭雪玫、謝寶煖、藍文欽、蘇國榮
六、列席人員:高中職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張義清、中小學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楊茂秀、公共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薛茂松、專門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虹、醫學院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慧銖、秘書長陳昭珍、副秘書長俞小明、秘書陳麗玲、秘書唐申蓉、幹事張培文、幹事林峰枝、幹事詹雅蘭、幹事翁千惠
七、主 席:莊理事長芳榮 紀 錄:唐申蓉
八、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一)「第六屆海峽兩岸兒童圖書館與中小學圖書館學術研討會」本(93)年仍由本會主辦、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承辦。
(二)因顧敏理事不便擔任募款小組召集人職務,故本年度暫不設置募款小組。
九、報告事項
(一)理事長報告(略)
(二)秘書長報告(略)
十、討論事項
(一)各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及工作計畫。
(二)第一案:馬來西亞柔佛州(Johor,Malaysia)南方學院(Southern College)圖書館正在籌劃為期二年四梯次的「馬來西亞華文圖書館基礎教育研習/培訓班」,並計劃於今年5月下旬開始第一梯次上課(5天),擬邀請本會為協辦單位,提供課程及師資方面的指導與支援案,提請討論。(教育委員會 提)
決 議:1.原則通過。
2.請教育委員會就細節問題與南方學院聯絡後提報常務理事會確認。
(三)第二案:擬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申請民間學習機構認證,俾便本會辦理各項研習/研討會及推廣新知活動,核發與會者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案,提請討論。(教育委員會 提)
決 議:請教育委員會、研究發展委員會以及各類型委員會組織研究小組研擬相關事宜,於下次會議中提出。
十一、臨時動議
(一)第一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2月27日召開「推動圖書館與權利人團體就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座談會」,本會是否推派代表出席,提請討論。
決 議:請法規委員會廖又生主任委員或林文睿常務理事代表出席。
(二)第二案:建請書香社會推動小組結合國立台中圖書館辦理相關活動。
決 議:請書香社會推動小組及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參考本年度工作計畫搭配辦理。
(三)第三案:本會聘請顧問及推舉名譽理事長案。
決 議:張鼎鍾教授因健康因素請辭擔任顧問,本會將尊重其個人意願;另推舉王振鵠教授擔任本會名譽理事長。
十二、其他決議事項
(一)嗣後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如無法親自出席會議,請副主任委員或委員代理出席。
(二)請國際關係委員會就ALA海報展事宜提出參展計畫,並請將國立台中圖書館辦理之「公共圖書館空間營運及改善計畫」納入計畫中,由陳秘書長於下次常務理事會中提出報告。
(三)請秘書處就圖書館應由專業人員擔任相關職務之角度行文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銓敘部等單位,促其依〈圖書館法〉之規定依法行政。
(四)請各委員會確認工作計畫及委員名單後擲送秘書處,俾便掛上學會網站。
(五)有關召開各委員會議之委員交通費問題,授權秘書處研擬相關支領辦法。
十三、散會(下午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