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 據:教育部91年5月17日台(九一)參字第九一○六九六九九號令修正「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二、 目 的:(一)為增進圖書館工作人員、學校教師、職員之圖書資訊專業知能。
(二)培育專業人才與提升圖書資訊服務效能。
(三)協助學員取得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
三、 招生對象:現職中小學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圖書館工作人員或對圖書資訊服務有興趣之人員。
四、 招生人數:40人(一班),不足30人不開班
五、 開設課程:每科2學分(共20學分)
96學年第2學期:圖書資訊學概論、圖書資訊組織、參考資源與資訊檢索、資訊素養與學習、圖書館管理。
97學年第1學期:多媒體教材製作、閱讀與圖書館、圖書資訊應用倫理與智慧財產權、數位圖書館與網路科技應用、讀者服務。
六、 修讀學分:20學分。
七、 師 資:國立嘉義大學教授與校外圖書資訊專家學者。
八、 學分發給:修讀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由本校發給20學分之學分證明,亦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
九、 開課期間:97年7月18日至98年1月23日共計360小時,
每週五18:00~22:00及週六8:10~17:10上課。
十、 上課地點:國立嘉義大學林森校區。
十一、收費標準:每一學分費2,500元,每學期10學分繳交25,000元(報名費500元另繳)。
十二、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6月20日止
十三、報名繳費方式:
(一) 請先連線至國立嘉義大學線上報名系統選課。(https://web085003.adm.ncyu.edu.tw/extedu/)。
(二) 5月30日後再進入線上報名系統(http://web085003.adm.ncyu.edu.tw/extedu/)列印繳費單,利用 各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轉帳或前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
十四、退費標準: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除因人數不足開課不成者外,因故退學者,依教育部所定下列標準退費: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2)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十五、備註: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開班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網站;
洽詢電話:05-2732405 何小姐。
進修推廣部網址:http://adm.ncyu.edu.tw/~extedu/。
分類:
活動訊息活動單位:
國立嘉義大學活動日期:
2008/05/18 (日) ~ 2008/07/29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