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中華民圖圖書館學會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公共圖書館館員實務工作改善計畫競賽」辦法
壹、 前言
公共圖書館以社會大眾為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肩負培養閱讀風氣與推動終身學習之任務。如何滿足身處資訊社會中的讀者對圖書資訊多變的需求,為各公共圖書館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
藉由辦理「公共圖書館館員實務工作改善計畫競賽」,期盼藉由各館從業同仁的集思廣益,為公共圖書館經營與發展注入活水,共同改善、提升各館各項實務工作。競賽主題包含「資訊組織」、「閱覽服務」、「閱讀推廣」、「行銷」、「創新服務」等面向。
本競賽邀請全國公共圖書館同道暨本會會員組隊參加,期能提出具體可行之公共圖書館實務工作改善計畫。同時將聘請圖書館學領域之專家及學者擔任評審,於學會年會時進行頒奬及展示,與所有同道交流分享。
貳、 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參、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公共圖書館委員會
肆、 對象與報名
一、參賽對象
全國各公共圖書館館員暨本會會員(含學生會員),每人限報名1隊,可跨館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至少1名,至多5 名。
二、報名方式
(一) 請依競賽規定組隊報名,每隊須選定1名隊長。
(二) 本競賽僅限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週五)下午5時止。
(三) 報名信箱:coq@email.tpml.edu.tw(臺北市立圖書館羅研究員)
(四) 聯絡電話:02-27552823分機2701(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30-17:30)
伍、 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初審
(一) 評審標的:實務工作改善作業計畫書(附件一)
(二) 參賽隊伍須於106年10月20日(週五)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出計畫書。
(三) 由主辦單位組成初審小組,依各隊伍成員、主題是否符合本次競賽進行初審。
(四) 作品於106年11月1日(週三)公布於競賽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決賽評審
(一) 106年11月1日(週三)至11月10日(週五),於競賽網站開放網路票選,所得票數占總分之10%。
(二) 由主辦單位聘請圖書館學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如附件二)給分,於106年11月17日(週五)前完成評審。
(三) 106年11月22日(週三)公布得奬名單。
三、頒獎及展示
(一) 得獎隊伍須於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年會時展示作品,當日應派員說明。
(二) 頒獎典禮預定於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年會時在國家圖書館舉行。
陸、 競賽時程
一、 報名及計畫書上傳截止日: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週五)下午5時截止
二、 初審:106年10月23日(週一)至10月30日(週一)
三、 網路票選:106年11月1日(週三)至11月10日(週五)
四、 完成評審日期:106年11月17日(週五)
五、 得獎名單公布:106年11月22日(週三)
六、 得獎作品展示及頒獎典禮: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年會(106年12月9日)
柒、 競賽奬項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獎狀1紙。
二、銀牌獎1名:獎金15,000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獎狀1紙。
三、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獎狀1紙。
四、佳作2名:獎金6,000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獎狀1紙。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或從缺。
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非在各館已執行中之方案,若因抄襲、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三、 延遲繳交參加競賽之相關資料者,取消資格。
四、 參加競賽之計畫書內文不可露出單位名稱及參賽者個人資料,否則予以扣分處理。
五、 所有得獎者應放棄對於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編輯及重製光碟或其他型式宣傳品(含攝影、報導、展出及在其它媒體刊登作品)之非營利行為權利。
六、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於圖書館年會時進行公開展示及說明。
七、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八、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九、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表格及文件
附件一、公共圖書館館員實務工作改善計畫注意事項(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附件二、評分項目與比重
附件三、作品授權同意書(所有入選者決賽現場需檢附作品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無侵權切結書(所有入選者決賽現場需檢附無侵權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