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98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地點:國立台中圖書館八樓會議室
三、主持人:蘇忠主任委員 紀錄:趙幸儀
四、出席人員:黃雯玲、鄭慕寧、葉建良、王元仲、蔡淑香
五、請假人員:于玟、黃錦綿、張怡芬、吳國光
六、列席人員:彭慰、賴甫昌、趙幸儀
七、主席致詞
今天邀集各位委員來開會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學會於今年年底即將辦理的年會相關活動─「海報展」及「公共圖書館圓桌會議」兩議題的決定。由於今年這兩個活動與公共圖書館密切相關,因此責由本委員會協助規劃辦理。會議討論出結果後,將著手進行後續相關籌劃及辦理工作。今天也感謝學會彭秘書長前來指導。
八、上級指導單位學會彭慰秘書長致詞:
(一) 去年專門圖書館參展單位表現得很好,前3名皆獲選至ALA年會展出,今年則要感謝公共圖書館界的各位委員費心。
(二) 藉此機會作一廣告宣傳,學會將組團於10/30~11/1赴大陸廈門市參加「第五屆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暨「臺港澳暨東南亞圖書資源建設研討會」,歡迎有興趣同道參加,詳細資料刊登於學會網頁。
九、工作報告
一、上次會議提案討論後續辦理情形:
(一) 閱讀環境與設備升級補助專案計畫案,第一期款教育部已核撥,目前正協助各獲補助館完成細部設計書圖,由輔導委員簽名確認等相關事宜。
(二) 南市圖館慶已於9/11辦理相關活動,已圓滿完成。
二、莫拉克颱風公共圖書館受災及補助情況:
(一) 災後儘速調查全國公共圖書館受災情形,並於8/12彙整傳送教育部。
(二) 8/13由資訊小組完成網頁設置,彙整相關訊息於該網頁。
(三) 目前教育部於日前分別函知各申請補助縣市,並副知本館,稱正針對申請補助需求審查中。
三、上次會議臨時動議兩案(主管機關、台電電費)已提報至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將提案於學會理監事會議中討論。
(一) 有關圖書館法的主管機關議題,可仿效文資法分設兩個主管機關(古蹟類由文建會管理、自然類由農委會管理),圖書館法中的5種類型的圖書館分別由適當的主管機關管理,(例:公共圖書館由文建會主管;學校及大專院校圖書館由教育部主管),朝此方向來提案。
(二) 公共圖書館應歸屬教育部或文建會主管仍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將以問卷調查彙集基層公共圖書館及學界的意見,並提至圓桌會議討論,以尋求更具說服力的說法。
十、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2009年會系列活動之「海報展」,提請討論。
說明:2009年底召開之學會年會,將以公共圖書館為主題,辦理2009年會海報展徵選,獲選者將參加明年度於華盛頓召開的ALA年會海報展。海報展計畫書(草案)詳如附件一。
決議:計畫書內容照委員修改意見後通過,修改內容如下:
1.一、緣起及目的之第二段,以擴大參加對象,惟海報內容仍以公共圖書館為主軸。
原內容:「…學會將邀請各公共圖書館參與海報展,」
修改為:「…學會將邀請各公共圖書館及會員參與海報展,」
2. 五、海報展覽規則à(一)解說人員
原內容:「參展單位需派至少一名人員於現場解說並備詢。」
修改為:「參展單位需於中午12點~下午2點派至少一名人員於現場解說並備詢。」
3.七、獎勵辦法(二)及增列(三)
原內容:「…第三名則補助機票及註冊費各一半。」
修改為:「…第三名則補助機票及註冊費各一半;惟獲前三名單位,僅各補助一名額。」。
增列(三)考量鄉鎮級圖書館經費較拮据,如獲參加ALA海報展所需翻譯費用,由學會、央圖台灣分館及國中圖協調予補助,以利基層公共圖書館能順利參展。詳如附修改後辦理計畫。
4.由於展場初步僅能容納12個展示位置,因此修改六、報名辦法及日期-->(三)參展初步甄選:
原內容:「…若超過23個報名單位。」
修改為:「…若超過12個報名單位。」(屆時以展場實際能容納的展示攤位為限)
案由二:有關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2009年會系列活動之「公共圖書館圓桌會議」討論議題,提請討論。
說明:2009年底召開之學會年會,將針對不同類型圖書館辦理圓桌會議,其中公共圖書館圓桌會議將委由本委員會擬定辦理方式及議題,暫擬議題如下:
(一) 公共圖書館館員專業認證之建立
(二) 公共圖書館數位資源發展之整體規劃
(三) 全國閱讀運動之辦理
決議:
一、原暫擬之三項議題保留前兩項,第三項由「全國閱讀運動之辦理」更改為「為有效提升圖書館事業發展,中央主管機關組織架構應否作適當調整?」。
二、根據上述議題擬邀請引言人如下:
(一) 公共圖書館館員專業認證之建立—依序邀請1.林呈潢教授2.楊美華教授乙名擔任。
(二) 公共圖書館數位資源發展之整體規劃—邀請賴忠勤課長擔任。
(三) 為有效提升圖書館事業發展,中央主管機關組織架構應否作適當調整?—依序邀請1.胡歐蘭教授2.曾淑賢教授乙名擔任。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主席結論:略
十三、散會:下午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