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97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本館8樓會議室
三、主席:楊主任委員宣勤 紀錄:周孟香
四、出席人員:于玟、王元仲、姜義臺、張怡芬、彭慰、黃雯玲、黃錦綿、葉建良、詹麗萍、蔡淑香、鄭慕寧、賴甫昌
五、列席人員:李淑卿、周孟香、林麗娜、趙幸儀
六、請假人員:吳國光
七、主席致詞(略)
八、貴賓致詞: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彭慰秘書長(略)
九、工作報告(賴甫昌秘書)
(一)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委員聘書及公文已分送與會委員。
(二)雖然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經費有限,但對於委員出席會議仍補助交通費(核實支付);若因公共圖書館委員會推動業務需要經費支援,必要時由財團法人台灣公共圖書館事業文教基金會予以協助。
(三)公共圖書館委員會97年度工作計畫,未來若仍有辦理全國性公共圖書館業務則將再繼續補上資料。
十、提案討論
(一)案由一:【公共圖書館與在地大學合作計畫】草案構想,提請討論。
委員意見彙整:
1.合作對口單位:可以是大學的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大學系所或大學圖書館等單位。
2.合作事項包括:
(1)試辦期:徵求有意願的大學及在地公共圖書館,由雙方決定合作事項,並建立合作模式,可供全面推動的參考。
(2)推廣活動為主:洽請大學發動大學生以義務或工讀(弱勢學生給予部分經費)方式,導引至公共圖書館服務,如合作推動地區推廣閱讀活動、大學生駐館小朋友伴讀、說故事活動…。
(3)館藏借閱:以大學圖書館與當地公共圖書館互換借書證機制,民眾可以透過當地公共圖書館借閱大學圖書館館藏。
(4)人材培訓:由縣市文化局召集所屬鄉鎮市區圖書館館員,請合作大學協助館員培訓,以解決鄉鎮館員高流動率致使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
(5)圖書館參考諮詢服務。
(6)以雙方所長合作辦理:如在地大學優勢是館藏、人員;公共圖書館優勢是館舍布置DIY、行銷、社區經營及辦理閱讀活動,可以就此展開合作。
3.提高合作誘因,方式有:
(1)酌予經費補助:例如徵求大學生伴讀,可以酌予工讀費用。
(2)道德勸說大學參與,付予大學社會責任。
(3)建立榮譽獎勵機制:推動成效卓越者,授予榮譽,或於年底於媒體專題報導等。
(4)提供創新合作事項,將能引起提高合作意願。
(5)與大學系所合作,使其鼓勵學生到公共圖書館作社區服務。
(6)與大學學務處合作,成為學生學習服務的必修課程之一。
(7)請教育部訓委會在大學學務長及相關會議宣導此項合作計畫,讓各校學務長及相關主管認知此計畫的必要及重要性,進而使大學及其圖書館認同合作計畫,並開始願意與當地公共圖書館開啟合作事宜。
(8)教育部評鑑私立大學時,對於私立大學在社區服務項目有加分效果,因此私立大學對在地社區服務都有極高參與意願。
(9)於中華民國圖書館所辦理研討會做成討論主題,邀請合作案例經驗分享,學習如何促進合作。
(10)由大學圖書館委員會與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共同商議,徵求願意參與試辦的單位,由雙方商妥合作機制及事項,藉此建立合作模式,以供後續辦理的參考。
決 議:彙整委員意見,調整公共圖書館與在地大學合作計畫更具可行性。
十一、臨時動議
(一)葉建良委員(台南市立圖書館館長):建議國立台中圖書館數位資源服務,能提供線上使用索引或線上教學影片,將更有利於民眾線上使用。
(二)詹麗萍館長(中興大學圖書館):建議公共圖書館可仿大學圖書館成立「電子書採購聯盟」辦理集體採購與廠商議價,將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三)黃雯玲委員(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館長):建議大型公共圖書館結盟,聯合採購視聽資料的公播版影片,應可壓低圖書資訊館藏採購金額。
(四)張怡芬委員(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資課課長)
1.97年度工作計畫中「人才培訓」,能增加「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課程,以增進基層公共圖書館館員專業能力。
2.擬請以中華民國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委員會名義,召集全國縣市文化局圖書館暨319鄉鎮圖書館館員連署,藉由營造基層公共圖書館凝聚共識,呼籲教育部及各界重視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
十二、主席結論(略)
十三、散會(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