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98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
二、地點: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7022會議室
三、主 持 人:黃雯玲主任委員 記錄:孟文莉
四、出席委員:章忠信顧問、彭慰副主任委員、林呈潢委員、楊宣勤委員、陳麗玲委員
五、請假委員:王梅玲委員、施純福委員、張義清委員、謝寶煖委員
六、列席人員: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李玉瑾、孟文莉
七、主席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
(一)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第50屆「法規與標準委員會」97年度會議紀錄(如附件1),請 參閱。
(二)98年度已辦理事項:
1.學會刊物《圖書資訊學研究》與華藝數位有限公司合約於97年底到期,經諮詢本委員會、吳明德教授及其他委員意見後,已與華藝再度簽署數位合作出版合約(如附件2),新合約讓學會這份期刊符合 Open Access、沒有embargo 限制、華藝也不收權利金等精神。
2.98年度辦理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法制與圖書館經營」暑期研習班,上課時間為8月24日~28日;共有40名學員報名;課程表及授課講師(如附件3)。回收意見調查表共35份,建議整理如下:
(1)82%的學員對課程內容滿意,83%的學員對講師滿意。
(2)學員建議事項:
- 更多與圖書館經營相關之「圖書館倫理」、「行政程序」或是與讀者服務相關之法規課程:如圖書館常發生讀者遺失物品、圖書館向讀者收取罰款的合法性、讀者偷書、損壞圖書的法律問題、逾期不還圖書之催討、圖書資料分級等;
- 各國圖書館的實例:在「數位服務層面」其法源與解決的方式;與圖書館法治有關實務之案例;
- 「政府採購案例解析」的時間應延長;增加政府採購,圖書共同採購,契約的擬訂等;
- 建議為圖書館界辦理採購法50或80小時的專業訓練,圖書館員的流動性不高,如能給予政府採購基礎訓練,執行相關招標或採購案,會有實質上的幫助。
九、討論提案
案由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因該局受理社團法人中華語文著作權仲介協會修訂「語文著作逐次授權影印重製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徵求意見(如附件4),提請 討論。
說 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函表示,該審議因需事先瞭解利用人之意見,請學會提出具體意見,或轉知著作權相關利用團體、業者、所屬會員等。
決議:本委員會建議回復意見如下:
(一)著作權仲介團體對利用人收取費用,其前提必須是利用人依法應取得授權之著作利用行為。對於依法屬於合理使用,或未利用著作之行為,利用人無須取得授權,自不必透過著作權仲介團體對著作財產權人付費。
(二)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或其他文教機構,於下列情形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一、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二、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者。三、就絕版或難以購得之著作,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又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得重製下列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一、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二、刊載於期刊中之學術論文。三、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或研究報告。」圖書館依上開條文重製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館藏,或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屬於合理使用之行為,應無須取得授權,自不必透過著作權仲介團體對著作財產權人付費。
(三)另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讀者依上開條文利用圖書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若屬於合理使用之行為,無須取得授權。而圖書館雖提供機器供讀者依上開條文重製已公開發表之館藏,但並未同意讀者超越該等合理使用之重製行為,自亦不必透過著作權仲介團體對著作財產權人付費。
(四)圖書館內部行政人員使用之重製設備,如確定僅係供做公文或個人著作等之重製,不會重製他人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無須取得授權,自不必透過著作權仲介團體對著作財產權人付費。
(五)為使部分讀者因其個人需要,需大量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可研議建立授權影印重製使用機制,使其得以合法使用。
案由二:近年來有多種新修訂或制定有關圖書館及檔案管理標準,擬請委員參考國際標準制定國家標準,並向標準檢驗局提出制定(修訂)國家標準建議書,提請 討論。
決議:(一)建請謝寶煖委員參考國際標準ISO 11620:2008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Library performance indicators研擬「圖書館績效指標」之國家標準草案。
(二)建請林呈潢委員參考國際標準ISO2789:2006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International library statistics修訂CNS13151圖書館統計標準。
(三)建請薛理桂教授參考ISO 23081-1:2006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Records management processes -- Metadata for records -- Part 1: Principles、ISO 3081-2:2009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Managing metadata for records -- Part 2: Conceptual and implementation issues、ISO/TR 26122:2008& ISO/TR 26122:2008/Cor 1:2009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Work process analysis for records,研擬檔案管理詮釋資料及檔案作業分析等相關國家標準草案。
十、散會(下午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