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不拘
最低學歷:
不拘
其他條件或專長: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工作態度積極,具有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與高度服務抗壓力。
(二)具工作經驗、熟悉文書處理軟體(Excel與Word)以及英文能力證明尤佳。
(三)電機、電力、電子、機械、材料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工作待遇及代理期間
(一)薪資支給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校聘技術員240薪點,折合新台幣每月30,226元。
(二)學期間週一至週五12:30至21:30(中間休息1小時);寒暑假週一至週五09:00至1800(中間休息1小時),假日依班表輪值,差假及福利均依本校規定辦理。
(三)代理期間:錄取報到日至行政室校聘技術員復職之前1日止(暫訂109年6月11日)。
三、面試及業務測驗
(一)※面試:100﹪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三)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科系限制:
電機、電力、電子、機械、材料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