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十八點三十分
地點:中國圖書館學會辦公室
主席:廖又生 紀錄:林芊慧
出席人員:陳振南、施啟文、劉淑德(江思嫺代)、王金龍、羅經貴、陳宗鈺、陳麗玲、徐主驊、李慈媛、夏慈惠、林芊慧
請假人員:宋建成、曾堃賢、謝季元
一、主席報告:(略)。
二、討論及決議事項:
1. 擬彙集圖書資訊法規並由文華出版社協助出版。
2.擬安排輪值委員,在網路上收件,對有關館員權利問題及各類標準進行細部研究。
3. 持續進行圖書館法及中國圖書館學會規程的修訂及調整。
三、臨時動議:
1.案由:有關智慧財產局為推動圖書館與權利人團體就合理使用範圍而舉行之協議座談會,請討論。
決議:(1)先找相關資料做參考、評估以便於研訂方案。
(2)建議本委員會與台北市出版公會召開聯席會,就有關部分先進行協商與討論。
2.案由:教育委員會委請本委員會於本(九十三)年暑期聯合舉辦有關法制素養之研習班等案,請討論。
決議:預訂辦理二班,擬進一步將開班之班別名稱及課程內容做規劃後,擇日再議。
四、散會:二十點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