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 點: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辦公室
主持人:宋主任委員建成 紀錄:簡家幸
出席人員:吳委員政叡、何委員文慶、曾委員淑賢、莊委員道明、黃委員慕萱、廖委員又生、宋主任雪芳、郭秘書美蘭、李主任玉瑾、謝季元先生、俞副秘書長小明、林雅慧小姐(依姓名筆畫排序)
請假人員:王委員美玉、吳委員美美、林委員文睿、范委員豪英、景委員祥祜、楊委員美華、蔡委員明月 (依姓名筆畫排序)
主席報告:
一、依94年2月18日第48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決議由本學會教育委員會就暑期研習班學費,是否區分為會員及非會員收費,提出研擬方案。另請本學會教育委員會召開會議研商圖書館專業人員認證相關事宜。
二、依94年3月11日九十三學年度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圖書館館長聯席會議紀錄,提案討論二『籲請相關單位強化圖書館館員管理相關素養之教育與訓練』,決議如下:
(一) 建請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教育委員會規劃訓練課程時優先審核行銷、管理及智慧財產權之課程。
(二) 建請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大學圖書館委員會、技專校院圖書館委員會及教育委員會共同規劃研議管理學程及認證機制之可行性,並邀請提案單位列席參與討論。
決議事項:
一、為辦理本學會94年度暑期研習班相關事宜,請臺灣大學圖書資訊學系、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暨圖書館、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系、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世新大學圖書館、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臺北市立圖書館、高雄市立圖書館、國家圖書館、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等單位辦理,並請於四月二十日前提交招收學員簡章及經費預算表各一份,俾便送陳本學會將於四月下旬所召開常務理事會核定。
二、有關94年度暑期研習班收費標準如下:辦理五天研習費用為新臺幣6,000元,凡加入本會個人會員者研習費用以九五折優待為新臺幣5,700元。研習班幹部及教師支薪標準依91年3月教育委員會所訂定者辦理。另商請各班有關費用支出方面,請儘量避免購置設備及支付學員午餐之費用。
三、有關本學會會員取得專業資格認定辦法草案乙案,請莊委員道明參酌各委員所提出之建議進行研擬。另為商討「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會員取得專業資格認定辦法草案」,訂於本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國家圖書館一八八會議室召開,會議由本學會會員發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雪華、法規與標準委員會廖主任委員又生、教育委員會宋主任委員建成共同主持,並邀請臺灣大學圖書館項館長 潔、中原大學圖書館王館長晃三、本學會陳秘書長昭珍、俞副秘書長小明及會員發展委員會、法規與標準委員會、教育委員會全體委員共同商議。
散會(上午十一時二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