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民國97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地點:國家圖書館188會議室
三、主席:陳理事長昭珍 纪錄:葉韻蘋
四、出席人員:王梅玲、宋雪芳、邱炯友、柯皓仁、曾淑賢、林呈潢、蔡明月、薛理桂
五、請假人員:朱則剛、陳雪華、藍苑菁
六、列席人員:彭慰、郭美蘭、年會籌備委員會劉淑德主任委員、國家圖書館俞小明主任、胡南星、葉韻蘋
七、宣讀及確認上次會議纪錄。
八、報告事項
(一)理事長報告(略)
(二)秘書處報告
1.會務報告
(1) 2008年美國圖書館學會(ALA)年會於6月26日至7月2日在美國加州安納罕市舉行,本會由陳昭珍理事長率團參加。陳理事長在會中主講臺灣地區的文獻傳遞服務,以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清雲科技大學圖書館、國立臺中圖書館三個單位參加海報展,與會人員共計12人。與會人員名單為王元仲、李美惠、林志鳳、張迺貞、張淇龍、莊曼君、陳昭珍、陳敏珍、楊宣勤、詹雅蘭、劉建成、鍾雪珍。
(2) 第74屆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FLA)年會於8月10日至14日在加拿大魁北克舉行,本會由陳雪華常務理事率團參加,與會人員共計15人。與會人員名單為王受榮、林志鳳、俞小明、高鵬、陳忠誠、陳雪華、黃麗虹、楊雅勛、廖秀滿、劉春銀、劉美玲、蔡炯民、鄭慕寧、鄭寶梅、賴忠勤。
(3) 2008年國際學校圖書館學會(IASL)年會於8月3日至7日在美國加州柏克萊舉行,本會由高中圖書館委員會陳宗鈺主任委員率團參加,與會人員共計9人。與會人員名單為Sy-Ying Lee、李啟龍、侯昭長、徐魯真、張麗雲、陳宗鈺、黃琳媜、謝淑熙、蘇小鳳。
(4) 2008年海峽兩岸兒童圖書館及中小學圖書館學術研討會於8月24日至27日在長春市舉行,本會由彭慰秘書長率團參加,與會人員共計15人。臺灣部分共計11篇論文收錄於會議論文集。與會人員名單為王元仲、吳昀淩、李惠珍、范豪英、許阿粉、陳海泓、彭慰、曾品方、閔國棋、黃幸珍、楊宣勤、廖文華、賴苑玲、顏淑惠、蘇國榮。
論文名單:
1.王元仲、廖文華:閱讀從小紮根—臺中圖書館推廣兒童閱讀活動經驗分享
2.吳滋敏:數位時代學校圖書館館員應具備的能力
3.呂瑞蓮:學校圖書館自動化建置服務成效之研究
4.周均育:談臺灣公共圖書館兒童室空間改造與營運規劃
5.范豪英:青少年年齡層及與公共圖書館館藏發展
6.陳海泓:從紙本到網路閱讀的閱讀理解與策略
7.曾品方:從閱讀教學探討學校圖書館的功能—以快樂晨讀為例
8.楊美華:臺灣中小學圖書館發展的現況和展望
9.廖麗芳、賴苑玲:花蓮縣焦點三百學校五年級學童閱讀活動與閱讀態度之相關研究
10.賴苑玲:數位學習平臺推動國小學童閱讀之可行性研究
11.蘇國榮:中小學圖書館的數位化:談科技效能的經營與規劃
(5) 有關「圖書館創意意象短片徵稿活動」已將訊息上網公告、刊登電子報,E-mail給本會會員,並請各圖資系所協助刊登於學校bbs,還將宣傳短片刊登於YouTube網站,廣發英雄帖,歡迎大家來挑戰。
(6) 本會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於9月1日至2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3樓第一會議室舉辦TSTI Workshop (Taiwan-Singapore-Thailand-India 2008 Workshop on Library & Information Research)。並於9月1日(星期一)舉辦晚宴,邀請海外貴賓及本會人員餐敘。
(7)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王國強理事長於9月23日來訪,洽商該會與本會合作事宜,並於中午宴請用餐。
(8) 關於昌彼得老師著作《蟫菴論著全集》已由藍文欽老師與故宮洽談出版事宜,分工為:故宮處理發包打字等,本會負責整理校稿;預計明年昌老師壽誕前出版。
(9) 加入本會會員名單:6月2名:個人會員2名(紀曉貝、吳李長);7月3名:個人會員3名(陳冠至、王君逸、葉建良);8月4名:團體會員1名(竹崎鄉立圖書館)、個人會員3名(梁桂珠、李阿興、吳哲叡);9月截至25日為止計有14名:個人會員3名(賴苑玲、李宜容、陳海泓)、學生會員11名(夏安珊、許惠燕、陳漢璋、王惠佳、劉怡妡、張思元、洪瑞蓮、廖文莉、容健芳、黃念超、馮惠菁)。本會目前會員人數共計1,950名,其中團體會員508單位(已繳費:405單位),永久會員655名、個人會員465名(已繳費:240名)、學生會員322名(已繳費:69名)。
(10)委員會主任委員異動:公共圖書館委員會楊宣勤主任委員請辭,擬請現任國立臺中圖書館蘇忠館長為主任委員,經徵詢理事回函共21名,皆同意蘇忠館長為公共圖書館委員會主任委員;分類編目委員會吳英美主任委員請辭,擬請現任國家圖書館編目組林巧敏主任為主任委員,經徵詢理事回函共23名,皆同意林巧敏主任為分類編目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小學圖書館委員會邢小萍主任委員請辭,擬請現任國立臺中教授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賴苑玲教授為主任委員,經徵詢理事回函共24名,皆同意賴苑玲教授為主任委員;主任委員聘書已寄送。
2.財務報告。(略)
九、討論事項
(一)本會英文名稱修改事宜,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97年8月4日有人來函(電子郵件)建請本會修改英文名稱「Library Associ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 )」為「Taiwan Association of Library」。
例:中華民國骨科醫學會為「Taiwan Orthopaedic Association」
決議:考量中英文名稱的一致性,學會中英文名稱維持不變。
(二)本年會員大會議程與活動規劃,提請討論。(本會年會籌備委員會 提)
說明:議程與活動計有: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暨最佳圖書館經營與服務研討會、圖書資訊展覽展、2008年會海報展、2008年圖書資訊學獎助論文研討會。
決議:第五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暨最佳圖書館經營與服務研討會,日期定為12月6日,地點在崑山科技大學辦理,詳細的活動規劃及議程,再進一步研討;圖書資訊展覽、海報展及圖書資訊學獎助論文研討會,依計畫辦理。
(三)本年度各項獎勵推薦名單,提請討論。
說明:各獎項推薦名單如下:
特殊貢獻獎:項潔先生、宋建成先生
社會服務獎:吳慧姬女士、莊文欽先生、海尾朝皇宮
熱心服務獎:許惠燕女士
資深服務獎:宋玉先生、曾彩娥女士、王美智女士
決議:初審通過,推薦名單如下:特殊貢獻獎:項潔先生、宋建成先生;社會服務獎:莊文欽先生、海尾朝皇宮;資深服務獎:宋玉先生、曾彩娥女士、王美智女士,頒獎名單將於理事會再確認,其餘則不通過。
(四)「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韋棣華獎助金出席國際會議申請辦法」與「張鼎鍾教授國際圖書資訊學術會議論文發表旅行獎助金申請辦法」中各地機票核實補助是否需做調整,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經實施,確有困難,建請另訂補助標準。
決議:修正通過,詳如附件一。
(五)本會與華藝合約到期事宜,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合約於有效期屆滿八十日前(9月13日),雙方可重新議定次年合約內容,華藝享有優先續約權。若本合約有限期限前,任一方未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續約,則合約有效期自動延長,每次壹年。
決議:本年度依往例續約,下年度請於6月底前檢討續約相關事宜。
(六)凌網洽談本會出版品授權合約事宜,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說明:本會刊物《圖書資訊學研究》,原與華藝簽署數出版合作合約於今(97)年底到期,可否改與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約授權,經諮詢發法規與標準委員會之章忠信顧問,章顧問提供意見如下:
1.本會與華藝間之契約期限雖為一年,但依合約第三條之(二)約定,實係共有著作財產權之關係,亦即於合作期間所完成之刊物,其著作財產權為雙方共有,合約期滿後,各自仍得行使該著作財產權,且對於此一期間完成之「圖書資訊學研究」,不論日後學會於何時有償授權,依第五條之(二)約定,華藝仍有權要求分配。
2.依合約第五條之(六)約定,本會若於契約期滿前未通知華藝不再續約,合約繼續有效。
3本會與凌網間係非專屬授權,本會應不必經華藝之同意,惟依學會與華藝合約第五條之(二)約定,華藝仍有權要求分配。
凌網提出之合約有二:
(1)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無償授權合作
(2)凌網科技-數位出版品營運平台出版單位合作
決議:通過,本會出版品無著作權疑義者皆採非專屬授權方式。
(七)華藝提出與本會出版品數位化合作提案,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華藝本會出版品數位化,做成電子書,透過網路將電子版本推廣及擬與本會合作於全球60,000家圖書館,授權方式有「專屬、非專屬」二種選擇。
決議:原則同意,採非專屬授權方式處理,出版品清單請出版委員會逐一處理。
(八)關於「IFLA97 公共圖書館服務綱領: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展指南」一書,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民國92年出版此書籍時本會與IFLA有簽訂合約(民國92年7月10日),約中訂定販售年限為5年,目前年限已到。經請教法規與標準委員會章忠信顧問,章顧問表示:「從契約上沒有看到五年的契約期間製作完成的中譯本在契約期滿後如何處理,因此在解釋上應認定期滿後不可繼續散布」。此書目前庫存約150冊,擬以贈送處理之。
決議:通過。
(九)關於本會出版品折扣販售與贈送事宜,提請討論。(本會秘書處 提)
說明:為促銷本會出版品及減少庫存量,擬以折扣方式促銷並於年會時贈送過多庫存之出版品。
決議:通過。
十、散會:下午4時30分
(附件一)
張鼎鍾教授國際圖書資訊學術會議論文發表旅行獎助金申請辦法
民國93年10月12日第48屆第4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3年11月01日第48屆第5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4年11月21日第48屆第11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7年05月30日第50屆第2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7年09月26日第50屆第4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一、目的:為鼓勵圖書資訊學新進教師及實務從業人員赴國外參加國際專業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特設立本旅行獎助金。
二、名額:每年以2~5名為原則。
三、獎助金額:
(一) 核實補助經濟艙來回機票及出席會議註冊費。
(二) 各地補助機票最高額度:
1.美西地區:新臺幣35,000元
2.美東、美中地區:新臺幣45,000元
3.歐洲、澳洲:新臺幣50,000元
4.中國大陸地區:新臺幣25,000元
5.其他亞洲地區:新臺幣25,000元
6.港澳地區:新臺幣10,000元
四、申請資格:
(一) 本會會員。
(二) 任教圖書資訊學系 / 所之講師、助理教授。
(三) 圖書資訊學研究所進修之圖書館員,或現職圖書館員。
(四) 除須具備本會會員資格,尚須符合以上兩者規定之一,且參與國外國際專業學術研討會議,發表論文者。
(五)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六) 以未向其他相關單位申請經費者為限。
五、申請辦法:
(一) 於論文發表前二個月提出申請。
(二) 須檢附之文件如下:
1.獎助金申請表。
2.主辦會議單位邀請論文發表或接受論文之函件。
3.發表之論文稿件(含紙本與電子檔案)。
4.在職證明或在學證明相關資料。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會員證影本。
上述資料請以掛號寄交: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張鼎鍾教授國際圖書資訊學術會議論文發表獎助金審查小組」收。
(三) 審核結果將發函通知,若審查通過,亦將告知獎助金領取相關事宜。
(四) 接受補助之論文,應於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會報發表或轉載。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韋棣華獎助金出席國際會議申請辦法
民國93年10月12日第48屆第4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4年04月29日第48屆第7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4年06月03日第48屆第8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7年05月30日第50屆第2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民國97年09月26日第50屆第4次常務理事會修訂通過
一、目 的: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接受美國韋棣華基金會委託,為鼓勵圖書資訊學界之相關人員參與國際會議,訂定本獎助辦法。
二、名 額:每年度三名至五名。(參加ALA發表者優先,poster發表以二名為限)
三、申請時間:全年不限。
四、經費補助:
(一)核實補助經濟艙來回機票及出席會議註冊費。
(二)各地補助機票經費最高額度:
1. 美西地區:新臺幣35,000元
2. 美東、美中地區:新臺幣45,000元
3. 歐洲、澳洲:新臺幣50,000元
4. 中國大陸地區:新臺幣25,000元
5. 其他亞洲地區:新臺幣25,000元
6. 港澳地區:新臺幣10,000元
五、申請資格:
(一)本會會員。(必要條件)
(二)圖書資訊相關學系在校研究生。
(三)圖書資訊相關學系之助理(教)、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四)圖書館相關單位在職人員。
(五)符合以上條件(二至四項資格符合其一),出席國際會議且發表論文(或Poster)者。
(六)參與中國大陸地區舉辦之會議,須為三國以上之國際性會議。
六、申請辦法:
(一)於論文(或poster)發表前二個月提出申請。
(二)需檢附下列文件:
1. 獎助金申請表。
2. 主辦會議單位邀請論文(或poster)發表或接受論文(或poster)之函件。
3. 發表之論文(或poster)稿件(含紙本與電子檔案)。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職證明文件。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會員證影本。
(三)掛號寄交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審核。
(四)審核結果,將發函通知;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獎助金領取事宜。
(五)獲得獎助金者,應協助出國組團及相關團務事宜。